新疆道路灯要合理使用光能,防止眩光。其所发出的光线要沿要求的角度照射,落到路面上呈指定的图形,光线分布均匀,路面亮度大,且眩光小。为减少眩光,可在最大光强上方予以配光控制。根据道路断面形式、宽度、车辆和行人的情况,道路灯可采用在道路两侧对称布置、两侧交错布置、一侧布置和路中央悬挂布置等形式。一般说来,宽度超过20米的道路、迎宾道路,可考虑两侧对称布置;道路宽度超过15米的,可考虑两侧交错布置;较窄的道路可用一侧布置。
新疆道路灯在道路交叉口、弯道、坡道、铁路道口、人行横道等特殊地点,一般都要设置道路灯,以利于驾驶员和行人识别道路情况。在隧道内外路段和从城区街道到郊区公路的过渡路段的照明,则要考虑驾驶员的眼睛对光线变化的适应性。道路灯的功率、安装高度、纵向间距是配光设计的重要参数。组合好这三个因素,可得到满意的照明效果。